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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理分公司资产租赁相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16669次

依据集团公司《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集团公司修理分公司资产租赁事项公开招租工作已经确定承租人为“安徽徽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承租人申请,为确保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能够得到更好履行,本着“不改变租赁条件实质、优化承租人营商环境”的原则,对本次租赁中的部分事项,经友好协商,做出进一步明确,现公示如下:

1.关于装修过渡期问题适当给予承租人一定期限的装修过渡期(自2020125日至2021331止),装修过渡期间免收租金,但装修过渡期结束后,无论承租人是否装修完成,都开始收取租金,即202141日起计算并收取租金。

2.关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予调整,但从利于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角度(依据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意承租人以5年期银行履约保函替换现金转帐。该笔转帐的20万元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招租的设备购置款,由承租人补齐差价7877.85元。

3.关于租金支付问题允许承租人前两年的租金予以缓交,缓交期限装修过渡期结束前,即承租人应在202141日前将前两年的租金一次性交清。

公示期:20201216日至20201218日。公示期内若有其他潜在意向人完全响应本次招租全部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承租意向,我公司将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胜利路35号安徽省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联系电话:0551-6429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