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23 年度除雪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23-03-4435),于2023年08月11日10时00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0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6,281,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德恒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7,050,000.00元
0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德恒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5,725,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5,103,000.00元
公示期:自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无。
3、其它情况说明
按招标文件要求,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02标段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本项目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交运集团有限公司网和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同步公示。
招标人: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35号交通饭店
联系人:张倩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10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1日